脑性瘫痪的诊断标准
在《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治疗指南》修订的脑性瘫痪的诊断标准为4项必备条件及2项参考条件/p>
1.必备条件(1)中枢性运动障碍持续存在;(2)运动和姿势发育异常;(3)反射发育异常;(4)肌张力及肌力异常。
2.参考条件(1)引起脑性瘫痪的病因学依据;(2)头颅影像学佐证(MRI、CT、B超)。
解释:脑性瘫痪的诊断应满足四项必备条件,两项参考条件有利于寻找病因及佐证,为非必备条件。脑性瘫痪的异常运动模式是持续存在的,运动和姿势发育异常、反射发育异常说明脑损伤发生于发育中的脑,是脑性瘫痪的特征。
出生前至新生儿期的病因引起的脑性瘫痪其临床症状大多发生于18个月前。
新生儿期以后及婴幼儿期脑损伤(缺氧、外伤、中*、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引起的脑性瘫痪症状与脑损伤发生的时间相关。
当前对脑瘫的诊断有扩大化倾向,笔者在临床中遇到许多在早期被诊断为脑瘫而实际上是精神发育迟缓的儿童,甚至只是单纯的一过性运动发育延迟。
对脑瘫诊断应采取慎重态度,不能因为有运动发育落后和肌张力低下就诊断为脑瘫,应该对可疑小儿进行追踪观察,根据病情变化及上述诊断条件确定诊断。避免给家长带来不必要的烦恼和进行过度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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