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伤性血胸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短篇丨死亡诞生在臀部之下卢一匹匪六 [复制链接]

1#

1.

我时常回想起刘默,当他还是一个人,或者后来当他变成一具尸体。我们97级的学生都知道他,他那条青色的汗衫,整个夏天都是透明的,我们透过那汗衫看到他的背部的线条,比透过女生的衬衫看到胸罩还感到害羞、窃喜;当他走过足球场,我们总是故意把足球踢向他,我们会适当控制力度,让他慌忙的避过,但又不会被伤到,他闪躲时,像女生一样柔软的四肢总是显得相当扭捏,他最后低下头,把球捡起来,走向球场,我们总是争先恐后,在起哄声里跑到他跟前,啐一口痰,恶狠狠的拿回球。我以为娄征也会想他,但娄征不愿回答这个问题,后来他说,他不愿去回想一个被自己弄死的人。

我们想象过刘默穿裙子的模样,有一次,我们曾经热烈讨论过要在厕所围住他,逼他换上一条裙子,或者干脆把他弄晕,然后扒下他的衣服,亲手把裙子给他套上去。我的意见是,应当是一件白色的、或者翠绿色的连衣裙,皮肤白的人穿起来好看,我的参考对象是班上的文艺委员赵玲玲,她就有那样一条裙子。我还说,裙子在肩部的地方要有些装饰,总之能挡住他的肩膀,不要露出来,男生的肩膀无论如何比女生宽,只要挡住了肩膀,从外观上看,他就是个女生了。我们有很多类似的言论,好像对他的每一个从来不曾触摸的身体部位都了如指掌,我们在足球场的草皮上哄然大笑,只有娄征一个人沉默不语。我们于是调侃起来:哥么儿,别小气嘛,不就意淫一下你老婆嘛。娄征撇撇嘴,他说:放屁,人妖。我们于是第二次起哄了,我们那时候都嫉妒娄征,甚至有些恨他,恨他那讨女生欢心的英俊脸蛋和挺拔的身材,也恨他那一脸的鄙夷和无所谓的态度,我们最恨的是,刘默总是见了他就脸红。

我十七岁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哲学和淫秽思想。我爸爸书房里的几柜书已经无法满足我发狂的思维,他把他的教师借书证给我,让我骑单车去他们A大的图书馆找书看。那时我还有一个表哥,他正在A大念机械,周末他来我家吃我妈烧的菜,饭后和我打一会儿游戏,两人就并肩骑着自行车去他们学校。从A大的中央大道到图书馆的路上,有一个小湖,夏季荷花开了一湖,很多女大学生坐在湖边看书,每次骑车到这里,我表哥都放慢车速,目光逐一盯过一双双大腿,一团团被上衣束紧的胸脯,盯完后他意犹未尽,下头硬的要命,整个人被顶的看起来高出一截,每到这时,我就笑嘻嘻的对他说:车哪儿买的?高科技嘛,车座垫还可升降哪。他脸皮厚的很,也笑嘻嘻的回答我:狗齤日的高科技,现在是个车坐垫都能升降,怎么,你的那个不大灵?估计得给它弄点药,伟x哥,包你升的比我高!我听过后,觉得像是吃了个鳖,其实我可以告诉他,假使湖边坐着看书的不是那些穿裙子的姑娘,而是穿裤子的刘默,我的车座垫绝对能升的比他更高,假使居然是穿裙子的刘默,我恐怕已经升到云里飘着了。但我什么也没说,我后来一直后悔。

十七岁的时候,我在A大的图书馆里看《查拉斯图特拉如是说》,每看到一句精妙的句子,我都幻想那是由我第一次发明并且呐喊出来。我浑身赤luo,伏在一片巨大的旱田里,喊出这些话,为自己的强大思维和话语本身的摄人魅力而激动万分,而我身下躺着一个人,他用痴迷的目光注视着我,他雪白的身体像打在高光下,深情款款的起伏着。我的小弟弟不断深入他的身体,我的嘴巴不断喊出那些真理,他的脸上一片红晕,是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迷醉。我十七岁的时候,希望自己是个超人,除了宣告真理和释放光芒不干别的,而我的真理总在情欲里诞生,我的光芒只在淫秽里释放,情欲和淫秽的载体,都是刘默。刘默死了之后,我曾想说服我爸爸,一起去看看他的遗体,在一间充满冷气的房间里,我们会看到那张床,如果是正午,窗外会有硕大的蜜蜂撞着窗户,我会揭开一条白色的被单,不能快速的揭开,要慢慢的,柔和的,让被单像是在水面自然而然的浮动起来,我们能听到布料摩擦的声音,这些声音是一部电影的序曲,结束之后,在下面躺着的刘默就会出现。刘默死的那几天,我像一个骨头被抽掉的人,坐在我家的阳台上发呆,一只苍蝇观察了我很久,发现我对它毫无加害之意,就放心的在我的手臂上散步起来。我爸爸抽了我几个耳光,他勒令我去学校参加会考,他不知道他的儿子身上出现了什么问题。我那时想要跟他提起那个请求,如果他看到刘默,他会谅解我——我的血液里是他的血液,我的基因里是他的基因,我的欲望也会是他的欲望,如果他让我带着他坐上98医院,让我带着他穿过南门走过走廊,最后再上电梯,就像跋涉千山万水去看一次海市蜃楼,他如果让我带着他去看到刘默,看到他的眉毛,看到他的眼睛,他的鼻子,他的嘴唇——那嘴唇让我想念的痛不欲生——看到他的脖颈,看到他的胸,两旁柔软的手臂,这样一直看下去,我知道,只要我爸爸亲眼看到了刘默,他一定会谅解我。

在死因被查明之前,刘默躺了两周,我爸爸看到刘默时,他已经像一块被发酵的面团。我的同学们都在遗体告别仪式上看到了那时的刘默,我知道他们肯定很满足,他们终于看到了被毁坏的刘默,最丑陋的刘默。我可以想象,他的身体浮肿,脸胀大了一倍,五官像是鱼的内脏,充血,松垮,他不能再穿绿色的汗衫了,他会把那件汗衫撑破,他大概穿着一套笔直的黑西装,光看躯体,像一个被车撞死的中年臃肿男人。娄征也看到了那个刘默,我没有去,我让他也别去,但他不听,他的固执,也是我恨他的一点原因。

2.

我从小就认识娄征。

也有些文人的风度,烟斗擦得蹭亮,经常让娄征骑在他脖子上揪他胡子,后来过了几年,他老糊涂了,就干出了很多让人笑掉大牙的疯事。娄征家里的事情我是慢慢知道的,这些事情,我爸爸从不爱说,都是我从我妈嘴里听来的,我爸爸一旦和我妈吵架,数落她各种令他无可忍受的败坏道德,第一条总是:你你你,你们这些女流之辈就是爱到处嚼舌头。

遇到刘默之后,我开始恨娄征,我就老是琢磨着把娄征家的那些丑事统统告诉他。我常常幻想,我会这样开头:4年前,只要你在我们A大老教工宿舍住过,你就不可能不知道,娄征他爸是个疯疯癫癫的怪老头……娄征让我帮他捡他家掉下来的衣服,有时候是一条发*的羊毛背心,上面一股烟味,这是他爸爸的;或者一些总是洗不干净的足球袜、一条红色的篮球裤,这是他自己的;但更多的是一些漆黑的、在根部刮脱了丝线的丝袜,鲜红色的、表面秀着金色和亮兰色蝴蝶花纹的胸罩,还有小巧的像红领巾一样的女士内裤,每次这时候,我都激动万分,觉得捡到的是和爸爸书房里的泥雕一样伟大的艺术品,可是我妈总会劈手从我手中夺走这些艺术品,她一边拉下因为剁肉而挽起的衣袖,一边怒气冲冲的挺向家门口,她把那些东西塞进娄征手里,干笑两声,顿一顿,才自以为很温柔的说:这方向正当风,娄征啊,让侬妈晾衣服时用夹子夹住,省的老掉,是不啦?我妈一直认为,娄征他妈是故意让胸罩和内裤掉到我家阳台的,她有一回捏着那胸罩说,啊呀,几多厚的海绵垫哪,侬垫给谁看?娄征妈妈当时三十出头,比娄老先生小三十岁,早先是A大文学院的学生,大概算是听过几节娄老先生的课,娄老先生和前妻的女儿也小不了她几岁。她在A大的图书馆上班,穿银灰色的呢绒大衣,里头套一件黑色的紧身衣,有时系条碎花的绸质围巾,有时不系,我拿着我爸爸的借书证去借书,她总说,好乖,我家娄征可讨厌看书的啦。十多年后,我爸爸积劳成疾,我回乡探望,去A大图书馆给他借闲书消遣,她还在那里,戴着和从前一样的细金项链,低头帮我扫描书,她问我爸爸的病情,又问起我在美国时可曾和娄征联系,说她托系里出国公干的小赵给他带过咸鹅,他也无回音的啦。

后来有一次,我真的开了口,我注视着刘默,向他述说娄征家的丑事。我倒没有说他妈妈鲜艳的胸罩和精巧的内裤,我认为那胸罩和内裤,以及它们遮盖的胸部和股沟本身都是光彩照人的,让它们变得不光彩的是娄征爸爸那副老朽腐烂的尊容,我挖空心思的挖苦他爸爸,嘲讽这位娄老先生。娄老先生五十出头时折腾出娄征,六十出头还差点又给娄征弄出一个弟弟,可是到了将近七十,却忽然变成了个讨人嫌弃的干瘪老头,我批判的就是这个老头,和这个老头的精子制造出来的娄征。我让刘默坐在我的房间里,之前的清晨,我刚匆忙换了一床浅蓝色的干净床单,不然他就会看到在床单中心一团发*的痕迹,透过那个,他就会看到夜里想着他手齤淫的我。他靠在床上,我与他隔开一点距离,用一种宣判的口吻像他描述:晚上,娄老先生喝了点小酒,他站在衣柜前,望着躺在床上的妻子,她只穿一条睡裙,两条长腿拢在一起,像两个相拥而眠的赤裸吉普赛女郎,他忽然间情欲横生、不能自拔。他一把脱去穿了半个月的羊毛背心,之后又脱掉的确良衬衫,他心中异常快乐,酒让他的身体有了一种年轻时才有的灵敏感,他几乎是一跃而起,跳上了床。他一把抱住妻子,撅着嘴对她说:我要。我要,他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完成了噘嘴的动作,这让他确信他真的年轻了至少二十岁,用那种低沉的、喉结滚动的声音说我要,这声音性感的连他自己听了都想化成一具女体,躺在他身下供自己索取。妻子从睡梦中醒来,看着他,他用一个微笑回应她,点点头,再一次强调了他的请求:我要!我要!她皱起眉头——这动作有些不对,她难道不该轻轻哼一声然后围住他的脖子么——她的眼睛动了动,娄老先生从这双潮湿的漆黑的眼睛里看到了厌恶。厌恶。这个词让他好像当头挨了一锤,他继续注视着她,希望确认那厌恶只是她被吵醒后短暂的床气,但她继续冷漠的盯着他,忽然她用手捂住鼻子。啊,这是什么味道,他也闻到了,发酸,发馊,像一条在盛夏里捂了一个月的发臭内裤,她在盯着他,他低下头,看到自己的胸,他吓了一跳,他好像看到了一块被割开摊平的猪大肠,他的皮肤发黑发油,松松垮垮,肚子上一道道肉褶像是坍塌的帐篷,垂直掉下去,搭在她平坦的腹上,他连忙向后一缩,使得那可怕的病*一样丑陋的肉远离她。当他再一次望向她,开口想说什么时,他再一次闻到了强烈的体臭,他终于醒悟这臭味发自自己的身体,他怔住了,这发现让他相当惊讶、失落、羞愧,他多希望自己的欲望随之平复,快速穿戴整洁,然后逃离她的视线,但让他难堪的是,他仍然处于剧烈的勃起之中,那个部位有一种奇异的瘀青色,看起来像是一只死僵的青蛙,他再一次为这丑陋感到羞愧。他伸出手,遮挡住她的眼睛:别看我。你看着我,是我的奇耻大辱。她轻声问:要做?他无法回答,她挪了挪身体,平躺在他身下:来吧。他盯着她的乳齤房,摸上去,他要细细的绕着那红色的乳晕吻一遍,他忽然感受到她的目光,一种做贼被抓的羞耻又袭击了他的胸口,他粗暴的命令她:别看我!她闭上眼睛。他低头舔下去,她喘息起来,他捂住她的嘴:别出声,就像死了一样!别出声,别让我意识到你在忍受和一具年老丑陋躯体的交合!他离开床,从抽屉里拿出几颗安眠药,递给她:吃了。他坐在床边,看着自己的妻子终于沉入死一样的睡眠,就像死了一样,就像死了一样,他的心口终于恢复了一片明朗和自信,他慢慢解开她的睡衣,开始从容的在她身上耕耘。

我把这些告诉刘默,每一个细节都详细的述说,有时候还刻意重复,好像那是我亲眼所见,或者好像娄老先生就是我。刘默听了之后,不发一言。我追问他感觉怎样,他有些不好意思,垂着头,最后才说,你该去写小说。他误会了我的深意,虽然我所说的细节全部出自自己的想象,但我坚信,那就是实情。我本想继续告诉他,娄征就是这样诞生的,她的母亲像一具尸体那样躺在他父亲的身下,他就是从一具尸体里出生,他的体内一丝不漏的遗传了他父亲的系统,他也是一个娄老先生。但我觉得这样用心险恶的太过明显,会显得我自己像个疯子,后来我又想,也许有一天,刘默自己会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我没有说。

垫,是个疯子。我的这个同学不以为然,他说,还说别人疯,你自己最疯。我觉得很有趣,如果我知道那个时候,大家(包括刘默)早都已经把我当成一个疯子,在跟他说娄征的坏话时,我就应该更加竭斯底里,不必保持任何矜持。

3.

我十七岁时,是班上的体育委员。我个子还算高,但体育毫不突出。踢足球还可以,当前锋射门的准头虽不够,做后卫耐力还过得去,实在遇上烂队,也能去顶替门将。打篮球就完全不行了,我两只眼睛都是度的轻度近视,心里有点臭美,没愿配眼镜,加上我天生有些左撇子,小时候被我妈强行给纠正过来,导致两只手的发展违背自然、灵巧度都极其有限——控球不行——闲暇的时候,我看娄征和校队的人(那些哥么儿跟黑人一样猛)打球,有时也手痒跟着玩玩,一见我运球,他们都要骂娘。我当体育委员,因为我们的班主任老宋是我爸爸的学生,当年从我爸爸那里借过很多线状旧书(我爸爸爱收集旧书),他有些投桃报李的意思,想要给予我些帮助让我成长。我成绩不拔尖,上课爱走神,担任其他班干部实在惹人非议,有一回课间,我跟班上的吴胖子打闹,被老宋当场抓获,老宋说损害公物影响班风下不为例,但他又说我往吴胖子屁股上丢的那几下粉笔准头还不错,说我身手敏捷,倒能当个体育委员。

我的同学觉得我为人不正派,我当体育委员,他们都很喜欢。上午的课间操,班里有一半人跟我打了招呼就不去了,教导主任审阅时,看到我身后稀稀拉拉几个人,精神也很萎靡(做跳跃运动像猴子抖虱子),每天都要扣2分。体育考齤试我负责记分,也经常帮忙谎报成绩,别人让怎么改怎么改,有时候还大方的让他们亲手改,有几个女生长得跟海豹似的,非瞎改了一个猎豹也跑不出的成绩,东窗事发,加上后来我在校运动会中办事不力,很快被免了职。

校运动的事情是这样,老宋把花名册和报名表交给我,拍着我的肩膀说,小伙子,好好负责班里的动员和报名,我把头点的很痛快,但这两件事我都没屁也没干。运动会前两天,我和吴胖子、娄征去校门口的老罗饭馆吃猪脚火锅,这家店有冰镇的青岛啤酒,每瓶比超市贵两毛,但老板能附送一饭盒的冰块,自己拿筷子戳烂,酒温了能随时添,我们三人要了一打酒,坐在靠门边的桌前,一边吃喝,一边擅自决定了所有参赛人员名单。吴胖子拟定了以争取史上最多荒唐笑料为指导思想、以争取史上最佳揩女生油机会为中心任务、以争取史上最落后班级排名为最终目标的总方针,他挥笔亲自安排班里三个最柔弱漂亮的女生去跑米,以期望在她们昏倒时,由我们三人提供强有力的怀抱。我对这不大上心,但还是装得颇有几分兴趣,娄征对这也不上心,他装都懒得装(我也恨他这点)。娄征那时啃猪脚正啃的津津有味,而且啃的很有一套,他咬经络又快又准,嚼上几口灌一口酒,牙缝里一点不塞,他脸吃的发了红,后来唆使老板的女儿(她正在感冒,不停擤鼻涕,见了他便羞涩的强忍住鼻涕)去偷汽水的吸管,他拿来吸骨髓。后来我们又让几个矮瘦子去扔铅球,高瘦子组队拔河,矮胖子去跳高,高胖子去跑接力,吴胖子欣然接受自己去跑最后一棒。这样办事,我毫不愧疚,只在把刘默的名字写上男子米时有些心怀*胎,下意识的抬头四顾,但他们谁都没有注意——而其实我说了这么多,叙述时唠唠叨叨心神不宁,顾左右而言他,都是因为我将要说到这一点。

4.

大学时,我开始写小说。在九八年,国内互联网还没有普及,大学生自己配电脑的也很少。当时我们宿舍有两个人在玩红警,起先他们跑到学校机房上网玩,但机房按流量计费有点吓人,他们便干脆合计自己买一台机子,问我愿不愿意凑份子,我手头刚好有些闲钱,暂也没有其他预算,三人合买了一台,在宿舍拉电话线上网。这台出世之后,我们宿舍成了各路豪侠的聚集之地,打红警,包括后来打星际,全是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十多个智囊团挤在其后,指点江山,哄闹不绝。我不打游戏,也不爱聊天,轮到我用机子,不知道干什么,就在网上找书看。我们对门宿舍有一个哥么儿,在校报的情感专栏当编缉,因为校报影响力微弱、读者寥寥,他总是收不到投稿,专栏整不出内容,听说我爱在网上看小说,就请我顺便帮他找点校园文学,他拿去改个主角姓名,塞进专栏充数。网上的小说鱼龙混杂,我帮他找校园文学时,经常误入一些《春情蜜意》《美女大波》的纯*色小说,这些小说在内容上奔放至极,但遣词和造句上都很有问题,看得我十分惋惜。十年前,我在娄家门口捡娄老先生写的书(见第2章,娄老先生把书当鞋垫),撕开叠纸飞机,娄老先生的书全是大出版社出版,纸张质地厚而腻,叠的飞机架子稳、耐力好,从我家阳台扔,能飞过巷子,飞进A大围墙,有几次还能飞进女生澡堂的窗口。我叠飞机前,把纸张举起来,对着亮处比划边线,有一次在其中一页上,我看到一副水墨插画,看过之后,终生难忘,那是一个赤裸少年,美丽不可方物,后来时间推移,我常常把刘默和这个少年混淆——娄老先生在画下写到:寥寥数笔,曲线毕露,着墨之处,尽得风流(从那时我就知道娄老先生脱不了是个老色*)。我以为,写一样露骨至极的东西,就如同那副画,只需露骨至极的将露骨至极写出来,除此之外,全是狗屁。在那些*色小说里,我常看到娇躯、□□和雪丘,嘤咛、莺声和软倒,我觉得这些词在语义上太引申,形式上太抽象,拼凑起来的东西,差不多像一个腹部沾了粪便、□□上抹着沥青,□□还被泼上了鱼鳞的裸女,遮遮掩掩,肮脏难看,全然不得要领,看到后来,我便忍不住想自己操刀写一篇。我写小说,从来没有碰上过好时机,写到全情投入时,常有人从隔壁跑来,哐哐敲门,大嚷说要借机子查个资料,害得我的小说没有一篇完结。大学毕业时,我们宿舍那台已经破败不堪,丢给了宿舍一个留校读研的哥么儿。我们此后多年没有联系,大概五年前,他忽然写了封email给我,问我是否还记得早先那台,他说那机子的风扇烧了,硬盘也有很多坏道,他打算拆掉把配件扔去零卖。他说清理硬盘时,找到一个文件夹,里头有一些txt文档,标题五花八门,诸如《敌意和其它自卑的儿女》、《我在远方成了狗》;内容看手法,像是小说,但多半是第一人称叙述,加上完全无排版,有时一个段落几千字,密密麻麻存心要气死看的人,是日记也未可知。他问是不是我的东西,自己有没有存档,如果重要,他可以打包传给我。我回他说,多年未见,别来无恙,那些txt是我的东西,不过不用传来,年轻时无聊瞎写,没多大意思。这封回信寥寥数字,字字谎言。我年轻时写那些小说,身心投入、废寝忘食,有几次我思路被中途打断,还跟隔壁的哥么儿干起架来(打断了他的鼻梁,闹到了辅导员那里),也正是如此,那些东西,我才不敢再看。关于没有要回小说,后来我后悔过,但我一直以为小说已经销毁,后悔也没有鸟用。今年年初,我却在另一个大学同学那里再次得见它们,不禁惊讶万分。原来当初那封的email,我们宿舍那位哥么儿同时发给了班里的所有男生(他们都借用过这台),除了我之外,其他人都表示那文件夹是他们的,务必打包传来看看。大学那几年,我忘不了刘默,我一直知道这一点,看过自己当时的小说后,更加确信了这一点。那篇《敌意和其他自卑的儿女》里,我写了一个名叫夏静的男生,但他其实就是刘默,无论外貌还是性格,事隔多年,我一眼看到“夏静踏上公交车,每次都想把自己裹在一层全黑的尼龙布里。当他的手握住吊环,手皎洁无暇,手背上淡青色的血管像是满月上的山脉,所有人都会盯住这双手,再盯住他的脸。在公交车上,人们是那么赖皮不要脸,像一头头被烫死的猪,全以一种永不瞑目的姿势,死死的盯人,死死的压在互相身上。夏静把头低下去,这时他发现一个人站在她身后,那话儿抵在他的臀部上”——光这些,我就知道,他必然是刘默无疑。那个站在刘默身后的无耻之徒,也许是我,也许是娄征,我已经无从判断。倘使能有一点对那人的描写,比如若那人面露傻笑、见到刘默转身便扭身逃掉,必定是我无疑;如果他低着头直愣愣盯住刘默,被发现了还恬不知耻,直到刘默也羞红了脸,那就一定是娄征,可惜小说在这里就断掉了,不然退一步讲,文字里只要有点对他那话儿尺寸的暗示,我也是能分辨出来的。如前所述,我的绝大多数大学男同学都可能读过这些小说,但不知道是谁写的,一个同学跟我讨论起这件事,认为作者很可能是何颖。他的判断依据是这些小说都涉及同性恋,全班只有何颖娘么唧唧,是个gay胚子,他还指着夏静说,这个肯定就是写的他自己,你说这些人怎么回事,自恋到这程度,他手有那么皎洁么?这让我无法回答。何颖是我们宿舍的第四个成员,睡在我上铺,他脑子相当聪明,学习并不刻苦,考试总能拿第一第二,除此之外,钢琴十级,还会唱昆曲。何颖和刘默一样,也有一副扭捏羞涩的姿态,但他貌如常人,没有刘默那么好看,也不像刘默那样总是低头顺目、不发一言。他在洗手间里洗衣服,只用食指和拇指,其他三根指头全翘起来,嘴里还往往哼着《连环计》的段子,这情态,多数男生见了都如临深渊。其实我只用告诉那个同学,几乎全班男生都用过那台,除了何颖,他的怀疑就会顿时失去阵地,但我没有说。那时节几乎没有人和何颖来往,我们宿舍另外两个人见了他也挤眉弄眼,这也的确就是刘默曾经受到的待遇,如果刘默还活着,也会在不同的地方继续承受,可能是这种联想,让我对何颖怀有好感,能和他笑嘻嘻的侃点大山。大三的时候,院里办中秋晚会,何颖和一个比我们低一级的女生一同唱了那出《连环计.小宴》,他唱吕布,女生唱貂蝉,当唱到吕布问“小姐,请问青春几何,曾许人否”,他忘情已久,禁不住把之后貂蝉的词也一并唱了,他唱到,“十八年华,未配佳偶”,腔调委婉,姿态矜持,长了眼睛的人都看出来,他从来都不是吕布,他一直是貂蝉。出国后,我见过一次何颖,他在纽约读金融的研,冬假时跟几个留学生拼车去西部旅游,同行还有一个*佬。他们到了我的所在城市,约我出去喝酒,那*佬搂着他的肩膀,他介绍说,Jim,他男朋友。那一次何颖跟我聊过很多,说他父母都是昆曲演员,每到周末,就去省文联的剧院演《西厢记》,这戏他听过无数次,每一折都铭记于心,中学时学《西厢》选段,一看到“碧云天、*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他就激动难捺,忍不住要唱出声。何颖说,他姿态扭捏,被人说娘娘腔,这也本非他愿,但他听唱昆曲长大,昆曲的节奏已经渗入了他的生活系统,无论他做什么,心里都响着昆曲的拍子,那么慢、那么柔、那么美,使得他手上、脚上、口上,不由自主的完全轻盈起来。何颖的这些话,我一直记得很清楚,我想到刘默,认为在他的身体里,也一定有一个有别于一般男人那样粗枝大叶的系统,这个系统类似昆曲,一定有极端优美和极端敏感的旋律,当刘默行走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动作都顺应那系统的节奏,因而举手投足间盈盈动人——所以我高中开学的第一天,推开教室的门,他正坐在靠窗的位置,蓝白相间的校服,正把教科书一本本码上课桌,我从他身边走过时,他抬头望了我一眼,那一眼是他人生里最平淡无奇的一眼,他用它看春夏秋冬的草木、看街道上的车流、看红绿灯的变换,也看每一个朝他挤眉弄眼的人,但就这一眼,让我心跳如雷,此后好多年都不能释怀。

5.

在小说里,我写到刘默和我(或者娄征)同时出现在一辆公交车上,在现实里,这情况其实很少发生。那时节,刘默早上去上学,通常乘31路,这车的确也经过我们红水小区的北门,但总是呼啸而过,停下来时已经两里开外。我们上学还是乘25路的多,一出小区南门便是站牌,那趟车发车频繁,并且我们这一站靠近始发站,上车时空位很多,娄征经常坐在车厢最后靠窗的位置补一个盹。

那一年的运动会结束后,我因为组织失误并且玩忽职守,很快被撤了职,这对我的生活信心和价值观念都没有任何影响。只是没有参加运动会,没有如愿强占刘默,并且想到这个机会落入了他人之手(我臆想是娄征之手),这件事情始终让我耿耿于怀。连续几天,我早上提前半小时起床,骑10多分钟自行车(如果乘25路我就不用骑车)到31路的站牌,逮到一辆就上,期望能碰到刘默,但我运气很坏,一次都没碰上。我的自行车锁在站牌边工商银行的员工车棚里,有一天被偷了。之后几天,我起得更早,五点时就站在镜子前刷牙,窗外的天色阴霾,只有鸟雀已经开始活动,不久后我也融入那阴霾,在其中奋力奔跑,呼入早晨带着金属味道的空气,肺部充满前一天城市排泄的所有脏物。

假使我能在31路车上碰到刘默,我也不知道该干什么,也许只能像我自己小说里写的,趁着人多,偷偷摸摸的站在他身后,望入他后衣领,看到雪白一片,然后壮烈而举,把那话儿硬梆梆的抵在他的臀部。假使被他发现,他转过身来看我,我就真的不知该如何是好了,就连小说在那个地方也彻底消失掉——我醒悟过来,我始终不知道如何面对刘默,正因为这个原因,他要死掉,他必须死掉,就连我妄图把他和我牢牢结合的小说也都死掉了,没有一篇存活。

股甜味透过紧贴的皮肤,透过毛孔,血管,随着肌肉的收缩,涌进了他的心脏里——他一定尝到了最好的滋味,这样他才刻意早起几十分钟,多绕了三里路,踏上这辆他几乎从未坐过的车,想着再尝一次。我望着娄征,他也瞟了我一眼,我满腔愤怒,他面无表情,如果当时刘默在场,我一定会扑上去和娄征厮打。娄征也许起初不明所以,会一边闪躲,问我是不是疯了。我一言不发,双眼血红,继续发动猛烈的攻击,我要尽量在他愤怒和反击之前给他致命一击。我一只手护着胃部,我的胃不好,娄征知道这一点,如果他一拳击中这里,我会当场口吐白沫抽搐过去。我另一只手不停抖动,作出随时可能出击的暗示,我的身体左右弹跳,同时必须一眼不眨的观察着娄征的反应,判断他的攻击将从哪里开始。这时公车到站,车门缓缓打开,如果我能把握机会,一脚踢在他的腹部,他就会向外翻倒而去,他的脑袋直击在站牌的不锈钢表面上,后脑勺喷出一股血,娄征头顶有两个旋,现在血染红了他的整个头发,头皮还是苍白的,这两个旋就更加清晰的显露出来,当他被人抬上担架时已经停止呼吸,救护人员感叹:两个旋,真可惜,多聪明的人。而那时,我可以露出一个微笑,赢得我的胜利。

但我知道向外翻到而去的不仅是娄征,还有刘默,当娄征身体开始飞速后弹时,刘默一定会冲过去抱住他。我知道刘默会这样干,他是这样的人,他在谁面前脸红,就能陪着谁去死。我闭上眼睛,最好不要再睁开,不然我会看到一堆情侣相拥而死。刘默的手,如我小说里所描述,皎洁无暇,被娄征的手握在其中,就像刘默的身体被娄征抱在其中,他们互相遮挡,互相嵌入,以这种令人钦羡的姿势向我炫耀死亡。也许情况会更坏,刘默的头部着地,当场死亡,但娄征没有死,甚至毫发无损,如果是这样,如果还来得及,我也应该跳下去弄一个头部着地,并且要死皮赖脸的压住刘默。我要用我的尸体阻挡娄征抱起刘默,如果他在运动会上已经抱过一次,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已经抱过一次,我决不能让他在这个阴冷潮湿的清晨抱第二次,在我的眼皮底下(就算我已经死了)抱第二次,我要死命的缠住刘默,若干小时后,我们就会变成一坨黏在一起的僵硬东西,除非将我的手砍掉,不然还要装进一个棺材火化。我不能忍受娄征占有刘默,尤其是当刘默停止呼吸,当他的意识留在了他的脑海里,当他的呼吸留在了肺叶里,当他的爱情留在了嘴唇里,如果这时候娄征占有刘默,他就占有了全部的刘默。

6.

红水小区在城西,再往西就是江。这一带湿地很多,马路两旁全是大片大片的水杉林,树下遍生紫堇,十多年前,我误以为那是薰衣草,误认了好些年,后来才知道只是远观像,细看两种植物大相径庭,而且薰衣草喜旱,在低洼地里屁也长不起来。四五月间,它们开了花,铺天盖地却又稀稀疏疏的淡紫色,实在教我无法不瞎想到书里的普罗旺斯。有一回A大校车半路抛锚,我同我爸爸中途下车,大概走了两三里路回家,他那天心情不错(估摸上课时灵感迸发,讲了几个指桑骂槐的*治笑话,引得学生大为崇拜),他也不反对薰衣草的说法,还以惯有的自信演绎了一通,成文就是一篇头头是道的《我国江南薰衣草习性较普罗旺斯更温润》,字里行间充满漂亮的胡诌,搞的全是苏东坡《石钟山记》里那一通文人式伪科学(这种文人我国真多)。那时我已经长到了将近成年的岁数,对我爸爸的论调不再俯首称臣,但也不太敢跟他抬杠(那时他还精力蓬勃,操笤帚打人可够我受的),总觉得自己哪一天鼓足勇气,就要拍案而起和他辩论,势必让他阵败如山倒。后来我才醒悟,在我的体内,遗传了他的自以为是和不严谨,说话脑子漏风,逻辑严明不起来,写写还行,但绝非实战型的辩论人才(在刘默的事情上,我就总是骂不赢娄征)。在我们经过绵延无边的“薰衣草”汪洋时,有新婚男女在其间拍照,这在当时还算前卫,新娘一手撩起白婚纱,身子向后仰倒,那姿态十分迤逦,我不由浮想联翩:刘默穿着那件常常被我拿来臆想的白色连衣裙,摆出同样的姿势。这条路上,到了这样颜色鲜明的时节,总有很多附近A城艺术学院的学生前来写生,他们画出的图千篇一律,全能统一命名为《暮春的水杉和薰衣草》。娄征初中时也学过一阵美术,我总记得,周末他妈背着一个木画板,拎着一只装着颜料画笔的帆布袋,一只装点心的塑料袋,像一个要去野餐的贵妇,把他从篮球场上叫走,他每次都不情不愿,屡屡回头朝我们看,比出痛苦万状的神色,他们坐上一辆出租车,不知道驶向哪里。也许早在那时,娄就来过此地,在烈日下,也画过一幅刚上了一半色的《暮春的水杉和薰衣草》。我自己完全不懂美术,但是刘默如果站在“薰衣草”地里,给我半天的光阴,我一定忍不住要拿起画笔。最上方是青灰的天空,正值*昏,往下又有一点褐*,露出一点天光;水杉林总是朦朦胧胧的青色,我处理不出这朦胧,干脆撒一把白色上去,混在青色里抹一通;最下方的“薰衣草”铁定被我画成一片紧密坚实的紫色地板,刘默呢,在整个篇幅中,他太小了,我不得不只用一个黑色的小圆圈勾画他的头(手不停抖,线条凹凸不平),再在里头涂一层纯白,自然,我处理技巧僵硬,其他人一看,这脑袋黑白过渡唐突,活脱一个冥纸扎的人,他们恐怕无法明白我想要强调他黑发白肤令人心醉的初衷。而刘默身上的那条白色连衣裙,我继续瞎上白颜料,终于弄成两个顶角微微重合的惨白色三角形(简直是贻笑大方),我这意思是要表现刘默除了黑发白肤,腰也很细,在这呆板的三角形边缘里,包容的其实是一具异常柔软的躯体。我无法完成这幅画,即使完成了,也浑浑噩噩,只有我一人能看懂;如果让娄征画,他画的比我好,虽然他毫无艺术天赋,他妈当初让他学画画完全是瞎费功夫,他至少能把天画的像天,树像树,花像花,人像人,但我确定一点,他画不好刘默的裙子,这裙子在风里飘荡的样子,他也画不好刘默的本人,他的黑发白肤以及他的腰,这一切有一种太刁钻的姿态,他的技艺不足以驾驭。他要么画的像一个身穿白色战袍的彪形大汉,要么画的像一个丰胸肥臀的古代仕女。他这样的人,一身汗臭、满腔粗俗,就算学画一百年,也无法把握裙子的遮挡下是睾丸的美,无法把握明眸皓齿之下喉结突出的美,无法把握生为雄性却在一片幽暗水杉林间亭亭玉立、盼望将自己献给另一个雄性的美。

痕,额头上也有,神色迷茫,少了点平时的戒备,我看他看的眼睛发直。仲夏的午后沉寂无风,日头在云层里辗转,刘默的前方,猛然展开城市的无数楼群,像一群迁徙时在边境迷路的亚洲象,止步不前,彼此相觑,日头出来时它们就显得亮一点,日头藏进云里就暗一点,时光在亮暗互补间行进。这时我们班仅次于吴胖子的彭胖子从刘默身边飞驰而过(大概去上厕所),猛然搅碎了这个空间的沉寂,一阵风从她远去的屁股边发源,呼啸而过,刘默的头发直直朝后飞去。这瞬间日头正在变大,阴影从他鼻翼迅速后退到耳际,造成一种他的头发是被光阴吹拂的幻象,时光剧烈更替,而他始终如一,只是秀发飞舞,微微侧脸,闭上眼睛,等动静彻底过去。我说过,我看刘默时,双眼发直,久久盯着他的下颌,口干舌燥。而吴胖子忽然啐了一口,怪声怪气的骂道,骚。娄征则左右四顾,显得有些烦躁,最后一言不发的走进教室。如前所述,刘默除了抵御一个大胖子制造的旋风,其他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秀发飞舞、微微侧脸、闭上眼睛,这就让吴胖子说骚,让娄征逃进了教室。我后来知道,在这些秀发飞舞中,有一种令人心惊肉跳的东西,假如我们三个再年长一些岁数,多一些阅历,就不会为自己的心惊肉跳而惊讶和愤怒,我们会互相嘿嘿笑笑,露出一副老色狼惯有的泰然,我伸手拍拍吴胖子的大屁股,胖子,今儿当你老婆的面,老实点,认了吧。他手里拿着一块吃了一半的绿豆糕,搁他老婆手里去,同时放下麦克风,举起手投降,说,我认我认,哈哈,我认。这种让十七岁时我们双眼发直、破口大骂、落荒而逃的东西,不是别的,他娘的正是美本身。

事实上,高中毕业后,我再没有见过吴胖子,有一年他加了我的MSN,跟我聊了几句,问我打不打传奇,他和他老婆都玩,他老婆已经怀孕3个月,他丈母娘搬来照顾她,他省的跟俩娘么闹心,一个人在网吧。只此一次,后来没见他上过线。我跟娄征倒是经常有机会碰面,但说实话,不如不见。娄征大二时,跟和他在一个市的赵玲玲谈过一段朋友,后来分了,女方甩男方。赵玲玲和我一所学校,她刚和娄征分手时,去超市买东西老把我叫上,帮她推车。她经常讲到娄征,每次我都希望她能流露出一些怨*,说一些娄征的坏话,但她没有,所以后来她再叫我,我都回绝了。她提起娄征,总说他自己粗枝大叶不会照顾自己,衣服上的洗衣粉老是洗不干净啦(背上会长痘的),晒被子老忘收啦,打球摔破腿也懒得涂碘酒,亏他皮子糙,没得破伤风啦,还说他只在跟她讲大数题目时显得正经些,效率也可以,她对数学讨厌的很,那回居然考了个七十大几分。她说这些话时,流露出的母性让我心生厌恶。我回想起刘默,他面对娄征的事情,远没有赵玲玲这么从容,他总是手慌脚乱、狼狈不堪,任何挫折都能将他打倒。他第一次主动找娄征说话,在一次数学测验后,他捏着他的卷子,不断偷偷瞟着娄征,反复的想站起来又没有,那正是早上九点,即使夏季的九点也还能有些清凉,但他的身上全是汗水,白T恤贴在身上,头发也像淋过雨,我闻到那汗水里一种焦灼的渴望,他渴望娄征(狗齤日的他真是瞎了眼睛),正如我渴望他。我后来回想这一段,脑子里总出现一张宽敞的蓝丝绒大床,A齤片里常有这样的床,刘默已经躺在床上,一丝不挂,而娄征就在床边,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刘默心中升起一股羞涩,侧过身体,手挡住腹股沟,同时闭上眼睛,只等待娄征伸出一只手,指尖从耳垂触摸而下,最后捧起他的脸。我注视刘默时,心里充满一种胀痛,我无限放大这种胀痛,希望能忽然天翻地覆、地动山摇,这个世界处处灾难横生,所有人都和我一样痛苦。上课铃声响起后,刘默有些不明所以,低头看了表,才从桌里拿出英语听力习题,整节课他盯住黑板,紧握铅笔,但我知道他什么也没有听进去,他一直在想着如何再度鼓足勇气走到娄征面前,尽量保持正常的语调,对他说,娄征,你数学好,能不能帮我讲讲这道题,他一直在寻思一种方法,如何才能在娄征的目光下,不脸红。整整四十五分钟,他终于积蓄出一种能量,一下课,他就弹起来,快步往娄征课桌边走去,但这时娄征也离开课桌,打算去一趟厕所。这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变数,娄征每天喝水吃饭,当然也会憋尿,也会行色匆匆的站上便池,撒尿时神态愉悦,撒完还拿手摸一下鼻子(很不讲卫生)。这个变数却让刘默如临大敌,我看着他,想到,英语课上的四十五分钟,他积蓄的力量只足够他走到娄征的课桌边,之后他的身体就像棉花一样软,此时如同处在弥留之际,他只能用最低最轻的声音向娄征说自己的请求,娄征必须一次听懂他的意思,如果让他重复第二次,说到一半,他就会气息奄奄,双目紧闭,倒在娄征怀里。他站在娄征的课桌边,不能前进也不能退后,觉得自己干了一件傻事,但娄征却忽然掉头回来了——他走到门口时发现刘默目光茫然站在他课桌边,就绕了回来。他站在刘默面前,低头看着他,我一直痛恨他的行为,他一声不吭。只肖他问刘默一句,你有什么事,刘默就能把试卷递给他,就算喉咙里已经不能发出一个音节,也可以指着那道几何题,这样他就能明白,刘默是请他帮忙讲题。但他什么也不说,任刘默被自己看的手足无措,隔了很长时间,才不甚清晰的开口,这题,我不会……(手指在试卷上,忽然发现自己头昏脑胀,已经找不到是哪道题)。娄征接过卷子,自己翻了翻,指着有红叉的地方,这道吧?刘默点点头。娄征面无表情(他就爱装),指指自己的座位让刘默坐,他手撑在桌沿边,看一眼手表,拿出自己的试卷,丢给刘默,你先看,我去趟厕所,就回。我们都看到了,娄征像个疯子似的狂跑出去,活见*了,眨眼又跑回来(我怀疑他小便直接撒阳台上了),给刘默讲那道题。娄征跑起来一步跨的相当大,这一点跟娄老先生一样,从前娄老先生在老职工宿舍的楼梯间狂跑,把经过的人吓得目瞪口呆,就有着和年龄不匹配的猛烈。说到底,我恨刘默的渴望,这渴望已经像一件衣服,每天穿在他身上,谁都一望即知。我希望他永远安静无言,如同每一个朝代的后宫里最矜持沉默的嫔妃,在无人能见的长廊里仪态万方的走过,永远被动的等待着梦中的帝王,与之交好,覆雨翻云。赵玲玲说到娄征,语气和平,我总觉得这里头的宽容有一种虚伪的成分,实际上她并没有那么想得开。当时,她还颇有把她们宿舍一个女生介绍给娄征的意思,说伊温柔贤惠,能做一手好淮扬菜。我立马高声赞同,说妙极了,娄征肯定喜欢,我观察她的神色,她果然有些不悦,可能看出我故意气她,但我不管,发现这一点,我就志得意满。

7.

块面膜,还有一只红霉素软膏。在墓地里,我步伐轻捷,飞快的绕过第一排墓碑,跳上石阶,直接拐进第四排,在刘默的墓碑前停下来,倘使刘默经常出来散步,傍晚归坟时也能这样熟门熟路,但他走路不如我快,神色也不如我凝重,我每一次站在他的坟前,都心怀*胎。我的背包里装着一块*油面包和一罐可乐,起初我以为在墓前吃喝对死者不敬,跑到山下墓园管理室门口蹲着吃。对面车棚拴了一条黝黑硕大的狗(不知道品种),这个时分它也正在吃午饭,一条血津津的猪腿骨,足足一尺长;一钵用花盆(可能下头眼儿堵上了)盛装的剩饭羹,颜色混沌,看起来和糠没有什么分别,是猪食。我和这狗一块儿进餐,他优雅万分,只动嘴,啃骨头和喝糠都像做针线活一样悄无声息;我则双手并用,*油不时糊在衣服上,嘴里还发出嚼吧和口水滚动的声音。我粗鄙不堪,但却毫不知耻,管理室的保安正在烧开水,窗口上慢慢起了一层白色的水雾,像透过漫天冰雪,他们隔着水雾看我,讨论我。我那时充满一种表演欲,察觉到他们的目光,更加灵感四溢,故意吃得越发落魄起来。我希望他们猜测我是一个痛失爱侣的画家(为此后来我特意买了一个画板),同时丧失的还有生存意念、审美取向和羞耻之心;我希望他们下达对我特别观察的命令,轮流跟踪我,不时记录,推敲我的每一个动作背后的含义,分析我在墓地自杀的几率;我还希望他们用一种色情的语调讨论起我死去的爱人,猜测她一定纤腰白肤,让我在床上欲齤仙欲死,而当她死去,我抱着她的尸体三天三夜。这些臆想鼓舞我,我发明了很多动作,加以时日,我发现在竭斯底里上,十九岁时的我已经达到一生的极限,后来我再也做不出这些疯狂之举。有一次我仰面躺倒在刘默坟前的土地上,把面包整个塞在嘴里,双手压在臀部下,也就是说,我在扮演一个四肢被牢牢捆住,嘴里塞了布的被绑架者。我身体抽搐,光用吸和咬慢慢吃着面包,面包碎屑落在鼻翼上、眼睑下,有时还塞进鼻孔里,呼吸很不顺畅,我猛力的出气,鼻水也喷出来;那时节阳光刺眼,无数金色的光斑像白蚁一样咬着我的瞳孔,我有时觉得就要瞎了,干脆阖上眼皮。在山下,保安站在狗身边,正在边吃饭边望着我,我希望他能体会这些过程,直达深藏在这中间的隐喻:刘默的死亡对于我来说,就是坚硬的绳子和腐臭的抹布,它们将我五花大绑,将我塞得严严实实;我在悲痛里苟延残踹,慢慢挣脱掉绳子,一口一口吞下抹布,而一旦意识到自己竟没有在悲痛里死去、却无耻的吃掉这种悲痛、吸收它的能量生存下来,这就好比吃掉爱人的尸体生存下来,此时,第二种意义上的悲痛又形成了另一根更加坚硬的绳子和更加腐臭的抹布。我演绎这种无限循环的绑架,渐入佳境,有时灵*从体内飘出,俯瞰下方的自己,被自己充满力量的表演震慑,激动的泪如泉涌。吞咬时,面包经常被我一口从中间咬断,外面一截沿着我的脸颊滚落到地上,我侧过身,再度用牙齿把它叼起来,假如头一天下过雨,面包就泥水淋漓,成了一块真正的抹布,后来我精力集中,警惕非常,一旦察觉面包有掉落之势,就像在绿茵场上接头球一样,用脸颊把它顶回嘴里。

那年暑假结束时,刘默墓前的羊齿和艾草已经被我磨没了一片,露出的裸土隐约是一个人形,我最后一次躺在上面,感到身体的曲线被微妙的包裹在草皮的边缘里,我知道这就是我的位置,这是一口根据我体型制造的贴身棺材。那一天墓园的广播正在作响,说墓园新二区7排2号(号是瞎掰的,我忘了)有人合葬,请工作人员送一对儿五十公分的石狮子去。我躺在那里,听到小号奏响的哀乐,高潮部分有些走音,那曲调里有一种暧昧的温柔,后来又奏梁祝,一个女人的哭声夹杂在其中。我恍然间觉得那就是为我和刘默而准备的合葬,我闭上眼睛,感到自己的确就在一具棺材里,而刘默躺在我身边,在上坡时,棺木微微翘起,他的身体滑向我,头部撞在我的肩膀上。殡葬馆的人员为他画上了妆,手法浓重,是给中年妇女化的那种妆。他的脸被刷的雪白,一层腮红像玫瑰花蕊里的花粉,覆在我肩头,再过一个春天,那里就会长出一朵刺骨铮铮的花;他的下巴用钳子扳过,使得上下嘴唇强行合拢,唇被涂猩红色,边缘粗糙,扩散到嘴部附近的皮肤上,这样他的嘴显得大出一号,但仍然很美,后来他的下巴被撞,嘴又张开了,依然还是很美。我的脸上也被瞎抹了一层厚粉,嘴虽然没涂红,但因为眼睛闭不拢,用夹子夹一晚上也没用,而且睁开的程度不一样,左眼一条缝,右眼则几近怒目圆睁,显得表情狰狞。我知道我为何有这样一副尊容,我睁开眼睛,是在提防娄征,我即使和刘默在一具棺材里,也无法安下心来,我必须表情狰狞,如同亲临杀场,让所有见过我尸体的人(包括娄征)都心惊胆战,不敢靠近。我们的墓前不用石狮守护,我自己既是墓主,也是墓门口看守的恶狮。哀乐和梁祝渐渐远去,刘默的墓前安静无风,一只白色的蝴蝶从碑后飞过,在我上方绕了一个圈,飞过一排的墓碑,飞到了坡地的当阳面,不见了。我悲从中来,弹立起来,掉头就走,后来再没有来过。那时我知道,我之所以要怒目圆睁,除了害怕娄征来从中作梗(把刘默从我身边抱走),更害怕刘默自己离开。我知道,假如我死后躯体内还保存着完整的意识和欲望(占有刘默),刘默也同样如此。当他躺在我身边,两人深深合葬在泥土之下,内里却不愿如此,他的身体渐渐形成一个指南针,脚尖永远指向娄征所在的方向。我张开的眼睛再怒火重重,也无济于事。这是最大的问题。只要刘默带着感官的身体留在这个世界里,先是僵硬的尸体,后是骨灰或者泥土,只要他的实体留下一点痕迹(哪怕蛛丝马迹),这实体里他生前的对娄征的情欲就永远留存下来,他生前等待娄征的姿态就永远不会改变,他渴望被娄征爱抚的意念就永远不会消失。一年春天,或者春夏相交之际,当一对新葬的夫妇合埋在我们身后,梁祝的乐曲在整个墓园萦绕,刘默变成了一只蝴蝶,正如我之前见过,纯白色,触须修长,飞舞之时态度风流。在我圆睁的右眼之上,它飞走了,这个墓地在他的身体之上,永远处在阴暗中,现在它离开了阴暗,渐渐飞到了光线密集的地方,灼热的温度像娄征的手捧在他的脸上。它心意已决,永远不会回来。

我写小说时,起初每每假定刘默还活着,但这种情况下,娄征永远横档在我和他之间,我笔力软弱,如何都无法规避。后来就忍不住又把他写死掉,有时死的极早,远先于他实际的卒年。但如前所述,我仍然无法将他和娄征分开,在文字的世界里,他的亡灵像风一样灵敏,吹过的地方全留下他对娄征的爱情,这使我痛苦不堪、几度折笔。过后,我想要发明一种文字描述方法,彻底的消解刘默,使他的实体连一点灰都不剩,连“刘默”这个词本身也变成虚无。我年轻时,想象力毫无节制的疯狂蔓延,除此之外,经验浅薄,文笔浮躁,下笔时胆识也不够。关于彻底消解刘默,我总是写不地道,无法写出那种精确的、可实践的、令自己信服的文字,加上写作环境也实在聒噪,所有小说全部成了坑。

8.

我们念大学那四年,娄老先生病危了好几次,每次娄征都匆匆忙忙赶回去。那时节手机还鲜有人用,老家的电话打到他宿舍,有一回他不在,他们98级电子系的人全体发动去找人,声势浩大,还联系到了他在本市的几个高中同学(包括我和赵玲玲)。娄征家住我楼上时,我们都只是半大的孩子,他妈妈当时失眠,定期托我妈开一些安定片,我妈是A大附中医务室的校医,开药还算方便,我家对面住了一个俄语系的老教授,也经常来让我妈给他量血压,开一点降压药和维生素片,他肠胃也不好,口臭很重,坐在我家沙发上打了很多猪肝腥味的嗝,后来在零零年,他晨练时心肌梗塞死了。我妈给娄征妈妈开了药,总是差遣我去送,她不准我在他家多呆,时间超过十五分钟回去后便要挨骂,除此之外,娄征妈妈给的零食,她也叮嘱不让我吃(但我都吃了)。后来我经常给她打一些小报告:娄老先生蹲厕所奇臭无比;娄老先生经常偷吃娄征的干脆面和酸梅粉;娄老先生睡午觉时,把自己蒙在厚棉被里,整间卧室都是汗臭味,他卧室的门锁坏掉了,他草书了一张“午休勿扰”的字儿贴在房门口,谁要是不小心进去了,他就要大发脾气——我妈很喜欢这些小报告,渐渐的才不再管我。娄征家里不太干净,他妈妈在每个房间门口都铺了一块抹布,供人进出时擦脚,不过抹布长久不换,全都又黑又黏,像沾满了死苍蝇的贴纸,鞋在上头越擦越脏,除此之外,我从没见过他妈妈打扫卫生。他家的厕所也经常堵,有一回我碰见工人来疏通,他从下水道里弄出一堆臭哄哄的桃核和甘蔗渣,还有使用过的卫生巾,他把它们丢进一只大铁桶。后来在别人家干活时,他就说了很多娄家的坏话。十大几年后,很多老住户还记得这些坏话(比如我爸爸),他给学生讲课,说到青年科学家娄征,就说这小子小时候捣蛋的很,爱往马桶里塞果皮,当时把整个单元的下水道都堵得扎实。其实,这都是错误结论,那些桃核和甘蔗渣,都是娄征他妈妈扔的,卫生巾就更加是她扔的,但这我从来没有说出去。那时我和娄征在客厅里下*棋,她坐在一旁吃油桃、看言情小说,有时候她半躺在沙发上,脚搭在沙发沿儿上,每个脚趾甲都涂成了桃红色,非常艳丽,她站起来后,抓着一把桃核,翩然走进厕所,出来时手上已经空空如也,她走到窗户边,风吹动她的鬓角,她年过三十,但一脸忧伤,仍然风韵犹存,我从来不愿意说一个美人的坏话,这就是为什么当我给我妈打小报告,也都是只说娄老先生。

娄老先生病危时,医院的被单下。因为他鼻子上插了氧气管,微微把被单往上带,怎么也得露出点脑袋,他就戴了顶黑色的毛绒帽子,帽檐往下拉,遮住眼睛眉毛,只能看得见一个皱巴巴的鼻子。我妈去探望过一次,说真邪门,老头子还没死,就想把自活埋了。在我看来,这一点儿也不邪门,我们还住在娄家楼下时,娄老先生有一回叫住了我,说他那里有一张我爸爸的照片,是九零年秋天,他们一同去青岛开会照的,让我给捎回去。我跟他上他家,他拿剪刀剪开一张照片,左边是我爸爸,右边是他自己,他把我爸爸那半儿交给我,他自己那半儿丢在地上,地上有很多被剪下来的照片,都是娄老先生自己,后来他划了根儿火柴把它们烧了。那年娄老先生到处给人送照片,全是被剪裁过的合影,他们系里很多老师都有收到,照片背面写着什么“九二年冬,小郭于无锡太湖”“九一年春,小宋于金陵浦口”之类,有时还会提上一首诗,平仄对仗都很工整,但越是这样,大家越觉得娄老先生疯。娄老先生把风烛残年的自己从影像上全都销毁了,只留下几张年轻时的照片,黑白的居多,有一张他穿着*装,胸前一朵花儿,眉目有点像娄征,我看后,嫌这个老头太臭美,故意气他,说照片一点儿也不像他自己,他听后大怒,还找来镜子,指着自己的五官对比照片跟我辩论——那德性,真是教我一辈子都忘不掉。后来娄老先生终于死了,追悼会上的遗照就是这张,照片上他二十七岁,真实卒年却是八十二岁:躺在一面*旗下,一脸的痦子,嘴豁开,整个人像一截烂掉的树桩。看了遗照,再看看他,大家都觉得怪伤心。

那几年,娄老先生几次都快要死了,每次都特别真切,但次次又都活了回来。娄征从老家回校,带了很多奶粉、麦片和太阳神口服液,都是娄老先生住院时别人送的,他自己不吃,放在宿舍,惹来了很多蟑螂。娄老先生留曾下一本遗著,托付他学生等他归天了再出版,但阴差阳错,他还在世时书就上市了。这书当时只出了平装本,看内容是本杂集,里头有两篇中篇小说,若干杂文,书名就直接用了其中一篇小说名《美学的遗嘱》,当时我觉得这世上最没脸谈美学的人就是娄老先生,没有买。过了几年,娄老先生真的死后,这书被另一家出版社再版,这回出了个精装版,我一个朋友当时在出版社当编缉,她给我发了一份书的电子版,说她自己读后很喜欢,让我看看,我看了之后,胸口像被人戳了一剑,忽然发现当年我在大学时,冥思苦想废寝忘食,拼命想要写出的就是这样的书,但我没写出来,却让娄老先生这个糟老头子写出来了。后来我自己也买了实体书,到现在还不时翻开看看。

早几年前,刘默也一定这样的描述娄征,这样的爱娄征。

在小说里,娄老先生写到,他是一个七十岁的老头,年轻时写罗曼蒂克的小说,□□挨了批斗,几年走路没有抬过头,脊柱往后过度突出,四十岁上变成了个驼子。五十岁以后,他得了糖尿病,肠子也有问题,从此再没拉干净过屎。他腚眼子中间永远塞着一截屎橛子,有粉笔头那么大,用手一抠就能出来,但光靠腚用力,几天也挤不出来;他腚眼四周长出几摊又红又薄的烂肉片,他用镜子照过,看起来有点鸡冠花的意思,用纸一擦全是红豆沙一样的血块,还有一股猪下水的味道。课堂上,他给学生讲美学,谈到美是一种纯主观的快感,他总是坐在凳子上,那时他腚眼上像是被涂了油和辣椒、放上烤肉架滋滋的烤,他使劲儿在凳子上摩擦,有一两次,实在痛痒难耐,他只好奔出教室,在走廊里挠起来。娄老先生写到,他屁齤眼里塞了一截屎,就像嘴巴里塞了一截屎,从此他一说话别人就笑,他的人生大势已去。到了五十中旬,他头发就全部花白,五官也渐渐萎缩蜷曲,鼻毛总是掉在鼻孔之外,瞳孔里尽是*褐斑;除此之外,身上一年四季都蜕皮。他每天洗澡,脚下都堆积了一地白色的腌臜,有手臂上的大块角质层,有头皮屑,还有胸面前像胶水痕迹一样又软又薄的烂皮,这些东西倘若冲进下水道,就会发堵,只能用笤帚扫进垃圾桶,远看像人的呕吐物,闻起来有点狐臭。在他这具渐渐化为烂泥的身体里,他的精神全部下陷,从六十岁开始,他就生无所恋、想要寻死。小说里说,他不害怕死亡本身,永久的陷入虚无,这对他来说求之不得;他只恐惧短暂的逗留,当他作为一具尸体,他会被人剥光,用棉棒清洗屁齤眼,用毛巾擦拭躯体,这时他最丑陋的一切全部都将袒露无疑,他屁齤眼里已经喷出来的粪便,他身体上永远剥不干净的死皮,他整个人是一只巨大的飞蛾尸体,落下一层层有*的灰烬,而他的阳齤具本身,像一只被割下来的鼻子,掉落在腹股沟之间,一被人触碰,就流出漆黑发臭的糊状物。他恐惧这一点:他一生臭美,臭美得离谱;而当他死翘翘,他的躯壳会像传染病一样,危害所有人的美学,让每一个人铭记住“丑陋”本身。每一次入睡前,他都怀疑自己将就此死去,他把自己牢牢包裹,恨不得在被单上贴一个标签:丑恶,勿视。他长期被病痛困扰,随时可以死去,但他几经挣扎,总是又活过来。在漫长的弥留之际,他想聘请一个瞎子,后者举起一把斧头,把自己砍成肉酱,再用箱子装起来,丢进河里;或者在一个晴天,假如他能提起精神,他要让儿子带自己去动物园,他要敏捷的跳进熊的驻地,他伸出一只胳膊,让熊闻闻自己有多美味,最好有三头以上的熊,把他撕成几块儿,然后逐一吞食;他也想像卡夫卡一样,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挖一个地洞,然后把自己深深活埋:他希望自己消失,以一种物理的方式彻底消失,没有任何人的视线所及,他需要的,绝对不仅仅是死亡。

娄老先生不是驼子,一辈子都腰杆挺直,他也没有糖尿病,但他拉屎有问题,这个属于实情。上述所说,是他小说的开篇部分,看了之后,我明白他为何要嘱咐自己的学生,等他死后再出版此书。这本书是他丑陋的尸体里最恶臭熏天的心脏,谁看了都会膛目结舌,觉得这个老头子晚节不保,就算他再装疯卖傻,也躲不过去。他在一篇杂文里说,哥白尼死后,才让人出版他的《天体运行论》,与此类似,他也不愿意让自己老迈的身体站在世人眼光的最前方,挡住自己的著作中更夺目的光辉(我真怀疑这光辉)。他写到,永远不要让世人把作品和作者本身联系起来,让他们忘掉作者的存在,作者本身肮脏、丑陋的个体,是读者阅读他们伟大作品的唯一障碍。

9.

赵玲玲说,当初娄征掉头就跑,T恤从他肩头滑落在地上,她没有去捡,过后她一直后悔。她说正因为如此,她和娄征的爱情从最初就存在缺陷,这不是娄征不够英俊阳刚,是她不够温柔。假如她当时没有在T恤上踩一脚,还啐了口痰,后来操场上来了一个遛狗的老太太,她希望那条狗也能在上面撒泡尿,结果它没撒,嗅了嗅放了个屁就跑掉了,她还颇为失望——假如她当时这一切都没有做,而是红着双颊,拾起那件T恤,浓烈的男性气息像无数肌肉发达的手臂将她按倒在地,她浑身无力,把T恤折叠好,带回宿舍清洗干净。假如事情是这样发展,她说不管她和娄征那混蛋最后的结局好赖,至少他们有了一个完美的开头。我问赵玲玲完美是个啥意思,她支支吾吾,半天不能作答。最后她狠狠在我胳膊掐了一绞,痛得我差点背过去,她说,完美就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就是君子永远英俊潇洒,淑女永远小鸟依人;就是淑女即使在最委屈悲苦之时,也绝不能在她的爱人手臂上掐一绞,她永远屈从温顺,忍辱负重,她的躯体肌肤、四肢五官是拔掉了牙齿的非洲母狮,草原雨季的水洼和旱季的燥土,她一旦献身给她的爱人,就再也不能怀念;她在爱人面前盈盈而卧,像一头鹿闭上眼睛等待被捕食,永远不具备攻击性。赵玲玲说完后,捂住自己的脸,又猛掐了我一绞,她说她刚说完就已经后悔,可事已至此,请我保密,要是敢到处乱说,她就要宰了我。我明白她为何后悔,这也是她最羞于启齿的梦,本来只该像娄老先生一样,写成遗著等死了之后再公布于世,但世事无常,都被我听去了,现在我还要无耻的写出来。

我后来意识到,不管是赵玲玲,还是娄老先生,他们的梦想都是成为刘默。不同的只是,一个想成为活着的刘默,一个想成为死后的刘默。我知道,假如那一年,是刘默站在娄征面前,是刘默看着娄征转身跑去,他肯定会拾起后者的臭T恤,放进自己的书包,回去为他洗涤。而他被娄征劈手抢走的两百块钱里,没有皮筋,却夹着一片剃须刀,为此他惴惴不安,还有些异样的羞涩。那年我把刘默带到我家,其实他愿意来,是因为我骗他说娄征也会来,我说中午咱们三人一起吃饭。我让他坐在我的床上,开始跟他说娄家的坏话,可他听不太进去,老是左右四顾等待娄征来临,后来娄征没来,娄老先生却来了,而那时,刘默已经躺在我床上睡着了。娄老先生会来,因为他是个疯子,每天都在到处乱敲门,那天我开了门,他蹦进来,从一个破烂的电工册上撕了两页,塞给我,张口就说:小谢(把我当我爸了),梅兰芳先生要来开唱了,我给你一张肉券一张饼券,你换我张戏票。娄老先生额头上满是漆黑,是墨汁,身上穿得还算干净,给我的两张破纸上,猪和麦穗画的都挺传神。我没理他,往卧室走,想叫刘默看看,娄征他爸的确是疯子,我所言非虚。但刘默没醒,娄老先生却给跟进来了,他一看到刘默,张口结舌,彻底发了疯。

士还没赶来,他躺在一片温热之上,听到体内的稀糊糊透过棉褥,滴在床下的地板上。在护士来临之前,他感到一阵痉挛和绝望,这时他眼下开始充血,他的视野所及之处,全是一片鲜红,自己扬起的手臂,像一束从茎秆到花朵都艳丽夺目的玫瑰,这时,他忽然获得了美神的旨意:你既然无法从丑恶中消灭自己,就将自己扭曲成美。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