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鉴定机构对医疗人员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责任程度,无法作出鉴定结论时,法院应当如何裁判。
魏XX卫生室系被告魏XX开办的私人诊所,执业许可证登记的诊疗科目为全科医疗科。年9月19日李XX因阵发性哭闹、呕吐、血便、发热到魏XX卫生室就诊,魏XX检查后确诊为消化不良,给予消化不良粉贴敷,口服妈咪爱、乳酶生,第二天因未见好转再次到魏XX卫生室就诊,魏XX接诊后,仍以消化不良给予消化不良粉、莱服子贴敷。年9月21日李XX因哭闹、呕吐、血便再次到魏XX卫生室就诊,因魏XX未在,李XX医院就诊,医院以不能除外“肠套叠”,医院,李XX于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肠坏死、感染中毒性休克、呼吸衰竭(I型)、肠套叠、脓毒血症、低蛋白血症、电解质代谢紊乱、代谢性酸中毒、代谢性碱中毒、双侧肺炎等,行“肠切除-肠吻合术”“回肠造瘘术”。
经李XX申请,法院先后委托家3家不同鉴定机构,对魏XX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该过错与李XX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责任程度以及伤残等级、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均无法作出鉴定结论。本案虽经数次委托鉴定机构均没有受理作出鉴定结论,但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医院的病历记录、魏XX卫生室的门诊记录仍可以对魏XX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李XX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作出判定。
首先,《临床诊疗指南》详细描述了肠套叠的婴儿肠套叠的临床表现,接诊医生依据患儿的年龄、性别、发病季节,通过临床表现对于患肠套叠的可能性作出初步判断并不困难。
其次,要求魏XX对李XX所患肠套叠作出初步判断没有超出现有的医疗水平。卫医发〔〕号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均应当认真学习《临床诊疗指南》,并在执业过程中参照执行。作为乡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基于医疗条件不能要求被告对肠套叠确诊并进行治疗,但是他们完全可以也应当作出初步诊断并向患者或其家属提出建议。
再次,魏XX延误了李XX的疾病诊治,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过错。肠套叠属于婴幼儿急腹症,起病急,进展快,后期病情凶险,病程超过48小时、便血超过24小时后丧失非手术治疗机会。李XX到魏XX卫生室就诊时年仅5个多月,典型肠套叠的临床表现四联证中三个症状明显。根据魏XX的就诊登记本记录,魏XX在诊治过程中仅注意到了腹痛、腹胀,没有依据原告的年龄、性别对其他临床表现给予充分的注意,最终对李XX的肠套叠未作出初步诊断,医院治疗,两次诊治均以消化不良给予口服药物及外用药物贴肚脐治疗,使李XX错过了可能非手术治疗的时机。
综上所述,魏XX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现有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延误了李XX治疗,存在过错,与李XX的损害后果有一定的因果关系,魏XX卫生室系魏XX开办的私人诊所,对李XX的损害后果二被告应当共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肠套叠的非手术治疗有适应症和禁忌症,即便病程不超过48小时、便血不超过24小时也不是%能够进行非手术治疗,疾病的特殊性是李XX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根据魏XX的过错程度、对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力大小,酌定由二被告承担30%赔偿责任。
来源: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魏丽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