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工作那会儿,告知病人不行了,家属都是默默叫车拖走的。现在的状况是,医院回了没救在家等死,家人眼瞅着快不行了,医院再敲一笔。那时候穿刺都是凭手感叩诊和解剖位置去穿的,如今都是预约好超声室,医生在超声引导下穿刺的。那时的人若胸廓畸形或解剖位置异于常人,都是冒极大风险的,可是当时我们医生只有口头告知。而现在,设备技术都提高了,术前签了一张又一张据说有法律效应的知情同意书,出了意外家属要闹到头来仍是废纸。
给大家讲三个真实病例,带给你们什么样的启示各自体会。
记得第一次胸穿是主任带着,一个晚期肺癌患者,大量血性胸水不能平卧,那时没有打硬化剂使胸膜粘连不再产生胸水的技术,唯一减经患者痛苦的方式就是抽胸水。而抽水减压的方法治标不治本,凡是学医的人都知道抽得越多,长得越快。这患者的胸腔穿刺很简单,甚至连解剖位置都无需确认,因为背上布满陈旧穿刺点,加上胸水量又多,随便找一处陈旧点下针,麻药一打一回抽,角度都不用换,回抽一下胸水就出来了。
那时代还没有长期置管引流技术,血性胸水就靠人工抽,针筒里抽了一罐又一罐,由于粘稠性高,对小个子的女生来说极其费劲。每次抽这个病人的胸水,真是体力活,都得使出了吃奶的劲儿,白天还好,累了叫男医生替下。这病人到晚期一天得抽水两次,碰到晚上一人值班就惨了,每次完工都得满头大汗。病人的家属在旁看着操作,看我们站得累了,有时会搬张凳子让我们坐着抽,完成后都是谢了又谢。这病人后来怎么走的我忘了,总之是还有一口气的时候家属带走的,出院时对我们整个病区的工作人员是千言万谢。
再后来碰到一例老年晚期肺肿瘤穿刺印象深刻,那时技术已经先进些了,先去B超室超一下,在超出胸水最多的地方做个标记便于临床医生操作。但标记归标记,怎么操作还是临床医生的事儿。这病人是上午操作的,下午开始喘咳、咯血等症状加重,抢救了一晚上,第二天竟是一脚去了。家属虽当时有点疑问,但经我们主任解释一下后也相安无事,很快办了出院手续回家办后事去了。
事后回想起这桩操作,我深信个人的技术和流程规范上均无任何问题,但这次的操作究竟是否为病人最后死亡的诱因,很难判断。这一病例若换到现在,恐怕难逃医患纠纷的命运。
再说一个同行的亲历事件,时间点在第二个故事之后。那时,同行在实习,老师讲了叩诊要点后跑到病房为一个病人做了叩诊,巧的是,这病人上午叩诊的,下午就死亡,死亡原因高度怀疑是心源性的。医院闹了一通后见没人理他也就不了了之。因为良知告诉在场的每一个人:一个实习生的叩诊与死亡是无任何关联的。但这事若放到现今,首先我敢肯定这个实习生是铁定当不成医生的了,至于家属能闹到多少钱,医院的领导想拿多少钱息事宁人。
今天朋友圈里有同行晒医生节,我想说的是,那是美国医生节,好吧?在天朝,哪有啥医生节?能把医生当专业技术人员来尊重已经是烧高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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